原标题: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导读: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也是中国最大的法律专业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 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也是中国最大的法律专业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
王某与柳某结婚后不久,丈夫王某遭遇空难,不幸身亡。此时,妻子柳某已经怀有3个月的身孕。在继承时,柳某还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柳某还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尽管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即孩子自出生时起,才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但是,为保护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利益,《继承法》第二十八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此,柳某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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