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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4个月到医院保胎第3天孩子没了女子:不要赔偿就要公道!

原标题:怀孕4个月到医院保胎第3天孩子没了女子:不要赔偿就要公道!

导读:

  怀孕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孕妇辞去工作安心的养胎,为的就是能在怀孕期间不劳累,顺顺利利的到生产期。陈女士怀孕4个多月了,前一段时间有点出血,就在宁波宁海县妇...

  怀孕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孕妇辞去工作安心的养胎,为的就是能在怀孕期间不劳累,顺顺利利的到生产期。陈女士怀孕4个多月了,前一段时间有点出血,就在宁波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保胎,结果入院第三天胎儿就没了,陈女士觉得医院方应该承担责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陈女士说发现出血后,妈妈告诉她要到医院看一下比较保险,于是就来到了妇幼保健院保胎。当时来到医院后就做了检查,打了保胎针,之后检查胎心和B超显示宝宝一切都是正常的,第二天用了一些中药,结果第三天早上陈女士感觉肚子有点疼。

  护士把一名医生叫了下来,她摸了摸陈女士的肚子,说是有点宫缩,之后就给打了一针。打过针之后依然肚子很痛,这时那名李医生就对陈女士说她的痛不像是宫缩的痛,就给开了“开塞露”,说是陈女士便秘。

  按照医生的叮嘱,陈女士去了卫生间,结果一用力胎儿掉了下来。事后,医院方也给出了态度,但陈女士不接受,她说理赔中心愿意赔偿两万八。陈女士认为自己为了这个胎儿,没有去上班,为了宝宝也付出了很多,给两万多心里能平衡吗?

  陈女士说她也可以不要钱,但是医院方一定要给她一个公道,从胎儿没有后那名医生连个道歉也没有。对于这件事情,医务科的张科长说陈女士怀孕19周,当时也是因为上坟劳累过来医院的,他们给进行了一个保胎处理。

  根据“硫酸镁”用药的机制来讲,是起到一个镇静平滑剂的作用,没有预防早产的作用,也是根据当时陈女士并没有宫缩,结合当时的身体特征,也就没有打第二针保胎针。张科长说陈女士第三天早上出现了疼痛,医生的确应该对陈女士的身体进行检查,再给出确切的应对方案。但可能当时的医生比较年轻,对真正临床查体方面存在欠缺。

  张科长表示作为医院方面,之后也会积极配合家属走相关程序,怎么能使陈女士的损失和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在补偿方面获得最大的利益。陈女士的家属也表示之后会继续和医院方沟通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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