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家属:4次B超未查出胎儿先天畸形;医院:本医院不做畸形筛查对方可申请做医学鉴定(图)
导读:
怀抱着刚出生一周的女儿,白先生一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孩子刚出生就先天性左脚缺失。面对孩子的严重畸形,白先生认为是妻子孕期产检所在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4次B超检查不负责任...
怀抱着刚出生一周的女儿,白先生一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孩子刚出生就先天性左脚缺失。面对孩子的严重畸形,白先生认为是妻子孕期产检所在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4次B超检查不负责任造成的。
8月22日晚11点,随着一阵啼哭,白先生的妻子王女士迎来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刻,他们的宝贝女儿降生了。
然而焦急等在产房外的白先生盼来的却是医生一句让他崩溃的话。“女婴生出来就没有左足。”听到孩子有畸形,白先生的姐姐当场吓哭。
白先生说,去年,妻子怀孕后就一直在云南某民营医院做孕期产检,产检做了4次B超,怎么孩子的先天畸形竟没有查出来?
“今年1月份去产检,当时胎儿有8周大。医生还说有可能怀的是双胞胎,但之后的产检又说是单胎,每次产检医生都说胎儿没什么问题。”白先生说,孩子出生第二天,他才把孩子畸形的事告诉了妻子,妻子也几近崩溃。随后几天,白先生曾给医院打过电话讨说法,但未得到医院的明确答复。
“这样的先天畸形注定孩子终身都是残疾,今后的人生她该如何面对?她长大了如何接受这个现实?”白先生伤心地说。
前天,在王女士孕期产检的这家医院,医院行政部有关负责人称,自己曾接到过白先生的几次电话,内容主要是白先生认为其妻子在医院产检过程中,为什么没有告诉家长胎儿有先天畸形,认为医院有责任。“我在电话里给家属作了解释,白先生的妻子一张5月20日的B超单的备注部分,即:超声提示仅为参考,其他证明材料。孕24周后仅在本室一次B超检查者因各种影响因素不能保证所检查项目均能探及到。孕30周后因宫腔拥挤不能保证完整探查四肢,因胎体位的影响双耳不能探及,非心脏专科超声,心脏畸形不能完全排除,孕18到24周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畸形筛查。当时医生已经以文字的形式告知父母医院不做畸形筛查,建议到上一级医院自行筛查。5月份的B超单上,对于胎儿四肢写明部分切面可见,也就是有的地方看不到的意思。”
对于为什么当事医生不口头告知父母胎儿存在的医学风险一事,该负责人强调:“一切都讲证据,我们已经出示了文字说明。父母认为医院有责任的话可以申请做医学鉴定,到时候若是医院的责任那么医院该赔多少赔多少。“
“这个个案从学术上来看,医生确实粗心大意,这么明显的畸形居然没能看出来,太不负责任了。”专家表示。
专家强调,妊娠16至24周是观察胎儿四肢的最佳时期,因为此时羊水相对较多,胎动较多,有利于超声动态观察。检查胎儿时应顺序仔细检查,为临床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有利于优生优育。
此外,B超医生若一次看不清孩子的面部、肢体等特别部位时,都会建议孕妇出去走动调整胎位再来检查。“一次不行就两次,一天不行就两天,我们都是给孕妇免费做重复检查,为的就是对家长对孩子负责。实在看不清的才会在诊断书上写明并口头告知父母胎儿存在的医学风险。”
专家也表示,虽然肢体远端缺如不包括在妊娠18-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范围内,但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6种畸形,医院有告知义务。
“在4次B超检查过程中,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对B超检查结果没有进行过任何分析,更不要说将其中蕴含的医学风险向患者告知。”该专家说。
专家介绍,中国每年有80万至120万名缺陷儿出生。“就产前检查来说,如果医生责任心再强点,家长再细心点,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白先生说,如果和医院协调解决未果,他可能会走司法途径。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申波表示:“建议家属走司法途径。”
申波表示,该案涉及到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审案赔偿纠纷,后者作为案由家属获得的赔偿比例会更高,包括孩子以后的假肢安装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次是做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前者由医学会鉴定,通常需医患双方自愿,一般来说很难。后者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机构不一样效果也就不一样;最后是根据《母婴保健法》医院有告知义务。根据以往经验医院一般不会同意与患者调解,会依据诉讼得出的判决结果来遵照执行。来源都市时报)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