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各地的风俗习惯
导读:
云南过年时与汉族一样也要贴对联。但那对联是红纸剪成的各种图案。不仅书写方式不同,连贴的方式也别具一格。 除夕之夜,全家老小每人拿着自制的春联,合唱立脚点《祝年歌》,依序在...
云南过年时与汉族一样也要贴对联。但那对联是红纸剪成的各种图案。不仅书写方式不同,连贴的方式也别具一格。
除夕之夜,全家老小每人拿着自制的春联,合唱立脚点《祝年歌》,依序在院里院外、菜地果园和田边地角为万物张贴。因为边贴边唱,白族的春联被称为歌联。
据传,老年人活到九九八十一岁有一道鬼门关,只有吃了百家饭才可安然无恙度过这一关。于是家有老人的孝男孝女们在新春初一日走出家门去讨饭给自己的父母吃。
大年前两天,陕西不论关中、陕南、陕北,还是城市农村,要“扫舍”,城里人叫打扫卫生。家家房前屋后,窑里赛外,连拐角都要打扫得于于净净。
窗房上重新糊上白纸,贴上大红窗花。年三十早,家家房户贴对联和门神,屋里挂上年画。年终于来临了。
在陕北,正月十五要“转灯”。各村镇都在空地上搭好九曲方阵,人们都去“转九曲”,又叫“转灯”。九曲方阵由361根高粱秆栽成一个方阵图,秆上挂着367盏油灯(现已换成彩灯),方阵没有重复路途,有人把它叫作九曲黄河阵。
冬至称“至日”,俗称“冬节”。这天早晨,家家户户都要吃汤圆或麻糍。汤圆的馅为甜糖或芝麻,也有咸肉汤圆。
阿昌族份苏阿昌族男子穿蓝、白色或黑色对襟上衣,下穿黑色裤子,也有穿左大襟上衣的。妇女服饰因地而稍有不同,每逢节日盛会都喜欢佩戴各种银饰。已婚妇女一般穿裙子,上穿窄长袖对襟衣,用青布包头;未婚妇女穿长裤,上身为浅色对襟衣、盘辫。食物以大米为主,还有薯类、蔬菜、肉类等,嗜酸性食品。过去青年男女有嚼槟榔的习惯,牙齿往往被染成黑色。住房多为砖瓦、木石结构的四合院建筑,正屋住人,两边厢房楼上堆粮食等生活资料,楼下是猪圈、牛栏。村寨内房屋较整齐。寨间交通要道一般都是石板或碎石路,往来方便。男子出门随身携带褙袋和长刀。男女都习惯肩挑货物,长途运输多用骡马。阿昌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婚前恋爱自由,盛行“串姑娘”,但婚姻缔结由父母包办。过去一般是同姓不婚,但长期以来与汉、傣等族通婚的却较普遍。盛行夫兄弟婚的转房制度。寡妇可以改嫁,但不能带走夫家财产,其子女亦归夫家扶养。人死后一般行土葬,非正常死亡的必须火葬。
阿昌族人民性格开朗,又十分讲礼好客。他们待客礼仪中盛行使用茶坛,这是一种煮茶的土陶用具。到阿昌族家中去做客,主人会先拿出酒壶倒上一小盅酒为来客洗尘,随后又拿出茶坛,放上茶叶,倒上开水,放到炭火上煮一会,煮好之后倒进茶杯里,主客一道喝茶交谈。
白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儿子成婚后即行分居,父母一般从幼子居住。在地主阶级中,有少数是“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同宗同姓不通婚,但例行姑舅表婚。婚姻一般由父母包办,要门当户对。有女无儿的可以招赘,无儿无女的也可以抱养同族弟兄的子女(过继)或养子。赘婿和养子要改名换姓,才能取得财产继承权。
平坝地区白族人民主食稻米、小麦,山区的则以玉米、养子为主。白族人民喜吃酸、冷、辣等口味,善于腌制火腿、弓鱼、油鸡棕、猪肝酢等菜肴,又喜吃一种别具风味的“生肉”或“生皮”,即将猪肉烤成半生半熟,切成肉丝,佐以姜、蒜、醋等拌而食之。白族人民还喜喝烤茶。
白族服饰,各地略有不同。大理等中心地区男子头缠白色或蓝色的包头,身着白色对襟衣和黑领褂,下穿白色长裤,肩挂绣着美丽图案的挂包。大理一带妇女多穿白色上衣,外套黑色或紫色丝绒领褂,下着蓝色宽裤,腰系缀有绣花飘带的短围腰,足穿绣花的“百节鞋”,臂环扭丝银镯,指带琅银戒指,耳坠银饰上衣右衽佩着银质的“三须”、“五须”;已婚者挽髻,未婚者垂辫于后或盘辫于头,都缠以绣花、印花、或彩色毛巾的包头。
白族住屋形式,坝区多为“长三间”,衬以厨房、畜厩和有场院的茅草房,或“一正两耳”、“三方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的瓦房,卧室、厨房、畜厩俱各分开。山区多为上楼下厩的草房、“闪片”房、篾笆房或“木垛房”,炊爨和睡觉的地方常连在一起。
保安族人民的风俗习惯明显地受到伊斯兰教教规的约束。同时,由于历史上与邻近民族长期杂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外族文化,特别是回、汉民族的影响。
保安族的家庭,过去多为为家长制的大家庭。现在,已完全被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所取代。家庭中父母为绝对权威,对子女婚姻实行父母包办。解放前,保安族不与非伊斯兰民族通婚,而且不同教派之间通婚情况也罕见。习惯早婚。还要取得教主的许可。不过,这种情况现在已有所改变。男方从说婚到结婚,至少要送两次彩礼,礼金很重。第一次说亲时,称“定茶”;第二次在举行婚礼前,称为“干礼”。结婚选在“主麻日”。新娘过门后,三天不吃夫家饭菜,而是由娘家送来。
保安族的的饮食多以小麦、青稞和玉米为主,一般做成馒头、面条、油香、馓子等;肉食只吃羊、牛肉,忌食血和猪、马、驴等非反刍动物的肉和血以及凶禽猛兽。
保安族服饰有特殊的地方。男子喜戴号帽(白布圆小帽),穿白衫,套青布坎肩。在节日时戴小礼帽,穿翻领大襟藏式长袍,束腰带,系腰刀,足登长筒马靴。妇女多喜穿紫红、绿色等色彩鲜艳的灯芯绒衣裤。现在,也有许多妇女仿效汉族妇女,头上系各色纱巾。
布朗族的服饰,各地大同小异。男子穿对襟无领短衣和黑色宽大长裤,用黑布或白布包头。妇女的服饰与傣族相似,上着紧身无领短衣,下穿红、绿纹或黑色筒裙,头挽发髻并缠大包头。景东布朗族妇女的着装已与当地汉族基本相同。过去布朗族男子有纹身的习俗,四肢、胸、腹皆刺染各种花纹。布朗族人民主食大米,辅以玉米和豆类。饮食喜酸辣,并嗜好烟酒。妇女有嚼槟榔的习惯,并以牙齿被染成黑色为美。布朗族的住房建筑为干栏式竹楼,分上下两层,楼下关牲畜,楼上住人。
布朗族的婚姻实行氏族外婚和一夫一妻制,纯情的少男少女恋爱和婚姻都比较自由,但也有受到父母干涉的现象。布朗族的丧葬习俗各地基本相同。人死后,请佛爷或巫师念经驱鬼,三日内出殡。一般村寨都有公共墓地,并以家族或姓氏划分开来。通行土葬,但凶死者,有的地方行火葬。
布依族的服饰特色是洁净淡雅和庄重大方。男子穿对襟短衣或长衫,包蓝色或白底蓝方格头巾。妇女大多穿右大襟上衣和长裤,或套镶花边短褂,或系花围腰,也有着大襟大领短袄,并配蜡染百褶长裙的。节日里还佩戴各种银质首饰。布依族村寨多依山傍水或建于河谷平坝上。富有地区特点的“干栏”楼房,上层住人,下层圈牲畜和存放柴草。
布依族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不婚,但流行“姑舅表婚”。建国前,布依族地区还盛行“赶表”习俗。未婚男女可以利用节日、赶场或外出劳动的机会,聚集在一起对歌,女的看中男的 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绣好的绣球,抛给对方,如男的同意,即相约到会场不远的地方,对唱山歌,倾吐爱情。但在封建制度下,情人们很难结成终身伴侣,建国前缔结婚姻须门当户对,重彩礼。父母包办的早婚称“背带亲”。布依族有些地区还盛行“转房”的婚姻制度。流行“不落夫家”。或称“座家”的习俗。布依族的葬礼在近代实行棺葬,须请巫师开路,有砍牛办斋超度死者的,谓之“打嘎”。
朝鲜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按照传统习惯,近亲、同宗、同姓不婚。“男主外,女主内”是一种普遍习俗。父子关系是一切人伦关系的基础。讲求父慈子孝,长子赡养父母。社会上老人受到尊重,人们非常鄙弃不孝不敬的人和行为。多数地区居民实行土葬,散居在城镇的则实行火葬。
朝鲜族比较喜爱素白服装。妇女服装为短衣长裙,叫“则高利”和“契玛”。男子服装为短上衣,外加坎肩,裤腿宽大。外出时多穿斜襟以布带打结的长袍,现在改穿制服或西服。
朝鲜族的主要食粮一般是大米、小米,京渍(即辣泡菜)是不可缺少的菜。喜爱吃打糕、冷面、大酱汤、辣椒和狗肉。现在不少人学习汉族烹饪技术。
朝鲜族的村落,多位于山坡下的平地上。村内房屋的建筑面向东南、南和西南。有瓦房与草房,房墙外多刷白色。房内一般分寝室、客室、厨房和仓库等。室内有平炕,进屋脱鞋,席炕而坐。近年来家庭中的陈设日渐讲究。朝鲜族人民非常讲究礼节,注重卫生,尤忌随地吐痰。房子、餐具、衣被等都很整洁。
达斡尔族实行一夫一妻婚制,恪守氏族外婚制原则。结婚分订婚、送彩礼、迎亲等步骤。死者土葬于氏族或家族墓地,长者葬礼隆重,族众和娘亲参加吊唁和祭奠。
达斡尔族的村庄具有独特风格,多依山傍水,院落整齐。高大的“介”字形草房都朝南。内壁和天棚多有装饰,房外围着用红柳条编织的各种花样的篱笆。
达斡尔族主食为加牛奶的稷子米饭和荞麦面、饼等,肉食的制作以晒肉f和煮烤肉为主。男子夏穿布衣,外加长袍,用白布包头,戴草帽,足踏“奇卡米”(皮靴);妇女穿长袍,以蓝色为主,夏日喜穿白袜、花鞋。他们最大的节日是春节,节日里都着盛装,逐户拜年,妇女们互赠礼物。
傣族的家庭和婚姻过去带有明显的封建色彩,其特点是等级内婚。土司之间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盛行一夫多妻。广大农民实行父权制的一夫一妻小家庭,家庭成员为父母与未婚子女。青年男女婚前社交活动相当自由,可以自由恋爱。未婚青年在节日里或盛会场合“串布少”(找未婚女子谈情说爱)很盛行。流行召赘上门的习俗。通行土葬,贵族与贫民的葬地是严格分开的。和尚、佛爷死后,先行火葬,再用瓦罐盛骨灰埋于寺后。
傣族服装,男子着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短衫,下着长管裤,冷天披毛毡,多用白布或青布包头。纹身的习俗很普遍,男孩到十一、二岁时,即请人在胸、背、腹、腰及四肢刺卜各种动物、花卉、几何纹图案或傣文等花纹以为装饰。妇女传统着窄袖短衣和筒裙。西双版纳傣族妇女,着白色或绯色内衣,腰身细小,下摆宽,下着各色筒裙。芒市等地妇女,婚前着浅色大襟短衫,长裤,束小围腰,婚后改着对襟短衫,黑色筒裙。内地傣族妇女服装与边疆大体相同,但有地区性特点,往往因此被其他民族呼为“花腰傣”、“大袖傣”等。
傣族的饮食以大米为主,德宏地区的吃粳米,西双版纳等地的爱吃糯米。喜饮酒和食酸辣,好吃鱼虾等水产。普遍有嚼槟榔的习惯。村寨大多建于平坝近水的地方,翠竹掩映,溪流环绕。干栏式建筑是傣族住房的特点,分上下两层。德宏多数地区傣族住平房,土墙茅顶,呈四合院。
德昂族的服饰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表明了本民族特有的审美观及其对美的追求。德昂族妇女服饰的别致在于以“藤篾缠腰”为饰。传说古时候德昂女子是满天飞的,男子为了将女子拴住,便用藤篾做圈,套在女子腰上,久之而成俗。德昂族妇女成年后,在裙子的腰部佩戴上五六圈或十余圈,甚至二三十圈藤篾制的“腰箍”。腰箍宽窄粗细不一,多漆成红、黑、黄、绿等色,有的上边还雕刻着花纹图案,有的还包上银或铝皮。德昂族妇女的裙子多为彩色横纹长裙,上可遮胸,下及踝骨,并织有鲜艳的彩色横线线条,不同支系在色彩、条纹上有显著的区别。德昂族妇女的头饰很特殊,妇女不留头发,剃光头,绕包头,包头两端如发辫垂在背后。有的德昂妇女婚后留发,戴黑布包头。德昂族的装饰品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五色绒球。在缝制衣服时,要在下半部用红、黄、绿等色水绒球镶上一周长方形的空格,中间再绣上花。男女包头巾两端也都钉上一些绒球,耳坠、挂包皆以绒球装饰。更为独特的是青年小伙子在胸前挂一串五色绒球,姑娘则在衣领之外装饰绒球。男子头裹黑布或白布包头,带大耳坠,银项圈,多穿蓝黑色大襟上衣,裤短而宽大。现在青年发式与汉族相同,已不戴沉重的首饰。男子有纹身的习俗,一般在脚部、臂部或胸部,刺以虎、鹿、鸟、花草等动植物图案,作为装饰。德昂族大部分地区以大米为主食,辅以玉米、养子、豆类。个别地区以玉米、养子为主食。普遍喜欢饮浓茶,茶是待客必不可少的佳品。德昂族有嗜好草烟和嚼槟榔的习惯。竹楼是各地德昂族共同的住宅形式。在德宏等地是一家一院,主房楼上住人、煮食、贮藏粮食等,楼下关牲口,附房用作堆放柴草和安装舂米用的脚碓。镇康地区若干小家庭同住一幢房子,房内中间有宽敞的走道,两旁为各小家庭住宅,间壁而居,各有火塘,所以竹楼较大,有的占地近四百平方米。现在部分德昂族的住宅与附近汉族的平房一样,多家同住的大竹楼也已为各家各户的小竹楼所代替。 德昂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很少与外族联姻。男女婚前享有恋爱自由,姑娘选择对象有一定自主权,但最后要征得父母同意。结婚时,男家要给女方一定聘礼。若夫妻不睦,男方提出离婚,只要出几斤米、几元钱,请村寨头人祭神权后,即可通知女方回娘家。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聘礼。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情况已发生变化。德昂族行土葬,村寨有公共墓地。但久病或孕妇难产而死的则用火葬。
东乡族在传统婚姻关系上,还保留尊从“阿哈交”观念的婚俗,所谓“阿哈交”,是一种宗族或家族的残余形式。一个“阿哈交”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上百户不等,辈份最高的年长者,称为“当家”。同属于一个“阿哈交”的男女不能婚配,违者将受到谴责。寡妇再嫁,同辈亲属有优先权。包办婚姻为主。男女十六七岁就可举行婚礼,但现在按我国《婚姻法》法定年龄结婚的男女越来越多。婚礼仪式带有宗教气氛。
在服饰方面,最近几十年来,变化较大,并开始与汉族和回族的服饰相近,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头饰上。男子一般戴白色或黑色的无檐小帽,称“号帽”;妇女一般戴丝、绸制成的盖头”,少女及新婚少妇戴绿色的,中年妇女戴青色的,年老妇女戴白色的。盖头一般要长到腰际,头发全部被盖住。现在一些参加工作的年轻妇女,为了劳动和工作方便已不再戴盖头,而喜戴一顶白色小帽。东乡族男子不喜留长发,但习惯留胡须,这与回、保安和撤拉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不一样。据说,穆斯林男子,到适当年龄留有胡须,同教者见到都要以礼相待。
东乡人的基本饮食,以小麦、青稞、玉米和豆类、洋芋(马铃薯)为主食。通常人们的面食种类有:“馒头、面条、油香等。最负盛名的“拉拾哈”(“拉面”或“刀削面”)、炸油香、“尕鸡娃”和手抓羊肉等饮食为招待客人的重要食品。其中吃“尕鸡娃”很有讲究,把整鸡各部位分为13个等级,“鸡尾”最珍贵,一般给席上的长者或尊贵客人吃。
东乡族人民也很讲礼节,热情好客,尊老爱幼,讲究卫生。老人居上方。在就餐中,老不食,晚辈不得动手。除老年妇女外,妇女一般不与男子同桌吃饭。客人上炕需脱鞋,女客可不脱。东乡人待客一般不与客人一道同餐,只站在炕沿招待,以示对客的敬重。男宾由男主人招待,女客由女主人招待。
东乡人因为宗教关系,保持着良好的沐浴习惯。有“大净”和“小净”之分。“小净”每天洗,保持手、脚、口腔、面部、鼻孔的干净。“大净”,一周一次,保持全身洁净。每逢节日前,人们普遍要沐浴。在禁忌方面,东乡人因宗教原因,禁食猪、狗、马、骡、驴肉,忌说猪;不食动物的血;禁带污浊之物进入墓地和清真寺;忌用食物开玩笑;忌在人面前坦胸露背;禁忌递烟敬酒。
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男子装束,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穿右衽无领短衣,着管裤,围大头帕。有的头留顶发。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柬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一般都喜欢戴银饰。
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蒙古族,现有人口约4800,00人。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余分布在中国的东北、西北地区。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于传奇色彩的民族。千百年来,蒙古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 蒙古族在科学文化事业上比较发达,特别是明代以来,在历史、文学、语言、医学、天文、地理等方面,对祖国的科学文化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民间文艺方面,“好力宝”是蒙古族中流传很广的一种演唱形式,马头琴是最富特色的民族乐器。 蒙古族始源于古代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东岸一带。“蒙兀”是“蒙古”一词最早的汉文译名,始见唐代。“蒙古”最初只是蒙古诸部落中的一个部落的名称。13世纪初,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部统一了蒙古地区诸部,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蒙古”也就由原来的部落名称变成为民族名称了。 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学。蒙古族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为内蒙古、卫拉特、马尔虎--布里亚特三种方言。
蒙古族人民世居草原,以畜牧为生计。马奶酒、手扒肉、烤羊肉是他们日常生活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待客佳肴。 每年七八月份牛肥马壮,是酿制马奶酒的季节。勤劳的蒙古族妇女将马奶收贮于皮囊中,加以搅拌,数日后便乳脂分离,发酵成酒。随着科学的发达,生活的繁荣,蒙古人酿制马奶酒的工艺日益精湛完善,不仅有简单的发酵法,还出现了酿制烈性奶酒的蒸馏法。六蒸六酿后的奶酒方为上品。 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蒙古八珍”之一。 “手扒肉”是蒙古人传统的食品方法之一。做法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蒙古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 斟酒敬客,吃手扒肉,是草原牧人表达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当你踏上草原,走进蒙古包后,热情好客的蒙古人便会将美酒斟在银碗或金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上,唱起动人的敬酒歌,款待远方的贵客,以表达自己的诚挚之情。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包”,满语是“家”、“屋”的意思。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 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纳20多人休息;小者,也能容10几个人。蒙古包的架设很简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用2.5米长的柳条交叉编结而成)架好,再架上顶部的“乌尼”(长约3 . 2 米的柳条棍),将“哈纳”和“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安家落户了。 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铺上厚厚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现在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搬迁简便。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而且室内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经常转场放牧民居住和使用。
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是蒙古族服饰的4个主要部分,妇女头上的装饰多月玛瑙、珍珠、金银制成。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妇女衣袖上绣有花边图案,上衣高领,似与族相似。妇女喜欢穿三件长短不一的衣服,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格外醒目。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回族,有人口约8,000,000人,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其先民主要是1 3 世纪蒙古人3 次西征后大批东迁的“回回”人,以及远在唐宋时期侨居中国东南沿海的穆斯林“蕃客”,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并吸收了汉、蒙古、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 汉语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动中,回族保留了一些阿位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在边疆民族地区,回族人民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在内地,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
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回族多信仰伊斯兰教,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经典主要是“古兰经”,信徒称“穆斯林”。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遵循教规,讲究卫生,不吃猪肉。 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有的还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 按伊斯兰教历,每年1 2 月1 0 日为古尔邦节。每年的这一天,形成了宰牲献祭的习俗沿袭至今。 另外,伊斯兰教规定,每年教历9 月定为斋月。在斋月里要封斋,要求每个穆斯林在黎明前至落日后的时间里,戒饮、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让人们在斋月里认真地反省自己的罪过,使经济条件充裕的富人,亲自体验一下饥饿的痛苦心态。到教历1 0 月1 日即斋戒期满,举行庆祝斋功完成的盛会,这一天就是开斋节。开斋节这天,人们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齐地到清真寺作礼拜,聆听教长讲经布道。然后去墓地“走坟”,缅怀“亡人”,以示不忘祖先。
回族分布较广,食俗也不完全一致。如:宁夏回族偏爱面食,喜食面条、面片,还喜食调合饭。甘肃、青海的回族则以小麦、玉米、青稞、马铃薯为日常主食。油香、馓子是各地回族喜爱的特殊食品,是节日馈赠亲友不可少的。民间特色食品有酿皮、拉面、大卤面、肉炒面、豆腐脑、牛头杂碎、臊子面等。多数人家常年备有发酵面,供随时使用。城市的回族一年四季早餐习惯饮用奶茶。 肉食以牛、羊肉为主,有的也食用骆驼肉,食用各种有鳞鱼类,如北方产的青鱼、鲢鱼、鳇鱼等。鸽子在甘肃地区的回族中被认为是圣鸟,可以饲养,但不轻易食用。如有危重病人,征得伊玛目(宗教职业者)同意,可作补品食用。 回族长于以煎、炒、烩、炸、爆、烤等各种烹调技法,风味迥异的清真菜肴中,既有用发菜、枸杞、牛羊蹄筋、鸡鸭海鲜等为主要原料,作工精细考究,色香味俱佳的名贵品种,也有独具特色的家常菜和小吃。西北地区的回族民间还喜食腌菜。 回族饮料较讲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洁净的水均不饮用。忌讳在人饮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污水。回族也喜饮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区回族的盖碗茶很有名。宁夏回族还饮用八宝茶罐罐茶也很有特色。 回族的典型食品主要有:清真万盛马糕点、羊筋菜、金凤扒鸡、翁子汤圆和绿豆皮等。青海省西宁市,回族著名的万盛马糕点影响很大。河北石家庄的金凤扒鸡、保定的马家卤鸡和白运章包子,辽宁沈阳市的马家烧麦,义县的伊斯兰烧饼,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湖南常德市的翁子汤圆、绿豆皮、牛肉米粉在当地都很有名气。盛行于宁夏南部的清真筵席菜五罗四海、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等套菜驰名全国。“五罗”是指五种炒菜同时上齐,“四海”是指四种带汤汁的菜肴一次上桌。“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分别是九碗、十三碗、十五碗菜的谥美之词。
回族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所不同者主要体现在头饰上,回族男子多戴白色或黑色、棕色的无沿小圆帽。妇女多戴盖头,特别是在西北地区:少女及新婚妇戴绿色的,中年妇女戴黑、青色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 回族男子在节日或遇有红白喜事时,喜戴白色小帽,妇女则戴披搭式巾帕,巾帕前端遮至下巴,后面披垂于肩头。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藏族,约有人口4,000,000人,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以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临近省。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博巴”又按不同地域分为“兑巴”(阿里地区),“藏巴”(日喀则地区),“卫巴”(拉萨地区),“康巴”(四川西部地区),“安多娃”(青海、云南、川西北等地区)。藏语依地区划分为卫藏、康、安多三个方言。 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美丽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1 3 0 多万人口中,藏族占9 5 %。 藏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据史书记载:早在秦汉以前,藏族先民就聚居在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由于草原辽阔,水草肥美,生产多以牧业为主。主要有绵羊、山羊和牦牛、犏牛。其中牦牛体大毛长,耐寒负重,除供奶、肉外,还是交通运载的“高原之舟”。农业以种植青稞为主,也有小麦、油菜、碗豆等农作物。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对研究藏族的服饰文化有着重要价值。 藏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藏文的使用,加强了藏族与祖国中原地区经济的联系。十世纪到十六世纪,是藏族文化的兴盛时期,几百年间,藏族文化大放异彩。除举世闻名的《甘珠尔》、《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外,还有关于韵律、文学、哲理、史地、天文、历算、医药等专著问世。 藏族人民热情开朗、豪爽奔放。他们以歌舞为伴,自由地生活。藏族民歌抑扬顿挫,合辙贴韵,悦耳动听。唱时还伴以各种舞蹈。舞姿优美,节奏明快。其中踢踏舞,锅庄舞、弦子舞最为广泛流传。 藏族信仰佛教。公元七世纪佛教从印度传入西藏,至今已有1 3 0 0 多年的历史。公元1 3 至1 6 世纪中叶,佛教日益盛行,佛事活动频繁,佛教寺庙遍及西藏各地。著名的寺庙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和布达拉宫。
藏传佛教主要教派:公元10世纪后,随着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开始,陆续出现了许多教派,早期的有宁瑞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当派,噶举派(俗称白教)等.15世纪初,宗喀巴实施宗教改革,创建格鲁派(俗称黄教).此外藏传佛教还有一些独立的教派:息学派,希解派,觉宇派,觉囊派,廓扎派,夏鲁派等.
以青稞等制作的糌粑和酥油、青稞酒是农牧民的主要食品。糌粑由青稞或碗豆炒熟后磨制而成。酥油茶是把砖茶的茶叶倒入1米长的木质长筒内,加上盐巴和酥油,用长轴上下冲击,使其各种成分均匀融合而成。藏族同胞宁可三月无肉,不可一天无酥油茶。青稞酒是用当地出产的青稞酿制而成的一种低度酒,男女老少皆喜欢,食物多用肉食和奶制品,不少人爱吃风干的牛羊肉。
西藏人死后有五种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然而只有圆寂的死后,在布达拉宫里把他的遗体修放在一座塔里,装饰这座塔就用去1 4 万两黄金。其次,和一些领主死后,即享受火葬。小孩死了,或因其它病疾死亡的人,则把尸体丢进河里喂鱼,这叫水葬。生前作过坏事的人,即用土葬。藏族认为,被埋的人是永远不会转世的。 寄托一种升上“天堂”的幻想。仪式一般都是在清晨举行的。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拉萨北郊的台,太阳徐徐升起,仪式开始。不经允许一般是不欢迎人们去观看的。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特点是长袖、宽腰、大襟。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裙。藏族同胞特别喜爱“哈达”,把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礼物。“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尊长、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坐,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 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 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 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 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在中国西北边陲新疆,有一座白雪皑皑的天山,天山脚下聚居着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维吾尔族。 “维吾尔”是民族自称。共有7 2 1 4 4 3 1 人。史籍记载:维吾尔族原是公元三世纪游牧于中国北方和西北贝加尔湖以南、额尔齐斯河和巴尔喀什湖一带的牧民。由于受部落间战争的影响,各个部落的分支逐渐迁徙西域(今新疆),先后曾被译为“韦纥”、“乌纥”、“袁纥”、“回鹘”、“畏兀儿”,以后才改为“维吾尔”,沿袭至今,是“团结”、“联合”之意。 维吾尔族以农业为主,种植棉花、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此外还擅长园林艺术。中国最大面积的葡萄生产,即葡萄沟就在离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东南1 8 4 公里的吐鲁番盆地。 维吾尔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古尔邦节、肉孜节、诺鲁孜节,是他们的传统宗教节日。 维吾尔族能歌善舞,闻名遐迩的音乐史诗《十二木卡姆》(意为《十二部大曲》)是他们的艺术精华。群众喜闻乐见的顶碗舞、盘子舞、手鼓舞等,最富民族特色。
日食三餐,早饭吃馕和各种瓜果酱、甜酱,喝奶茶、油茶等,午饭是各类主食,晚饭多是馕、茶或汤面等。以面食为主,喜食牛、羊肉。主食的种类有数十种。最常吃的有馕、羊肉抓饭、包子、面条等。 维吾尔族喜欢饮茯茶、奶茶。夏季多伴食瓜果。 新疆盛产绵羊,由此维吾尔族便有了烤羊肉串的习俗。讲究的羊肉串肉质鲜嫩,味咸辣,孜然的特殊味浓郁。 与羊肉串相媲美的手抓饭,也是维吾尔族的传统风味食品。在新疆维吾尔、乌孜别克等民族地区,逢年过年,婚丧娶嫁的日子里,都必备抓饭待客。他们的传统习惯是请客人围坐在桌子旁,上面铺上一块干净的餐巾。随后主人一手端盘,一手执壶,逐个让客人净手,并递给干净毛巾擦干。然后主人端来几盘抓饭,置餐巾上(习惯是二至三人一盘),请客人直接用手从盘中抓吃,故取名为“抓饭”。维吾尔族抓饭的种类很多,花色品种十分丰富。
男女青年结婚时,由阿訇或伊码目(均为宗教职业者)诵经,将两块干馕沾上盐水,让新郎、新娘当场吃下,表示从此就像馕和盐水一样,同甘共苦,白头到老。婚宴要在地毯上铺上洁白的饭单,最先摆上馕、喜糖、葡萄干、枣、糕点、油炸馓子等,然后再上手抓羊肉、抓饭。
花帽,是维吾尔族服饰的组成部分,也是维吾尔族美的标志之一。早在唐代,西域男性多戴卷檐尖顶毡帽,款似当今的“四片瓦”。到了明代,因受阿拉伯和中亚文化的影响,维吾尔族男子削发戴小罩刺绣花帽。清代初期,维吾尔族花帽在用料和款式方面,有了新的发展。冬用皮,夏用绫,前插禽羽。女帽皆用金银线绣花点缀与装饰,喀什干的四楞花帽脱颖而出几乎成了维吾尔族花帽的主流而延续至今。经过各地维吾尔族人民的不断创新,花帽做工愈益精细,品种更为繁多。但主要有“奇依曼”和“巴旦姆”两种,统称“尕巴”(四楞小花帽)。
维吾尔族待客和作客都有讲究。如果来客,要请客人坐在上席,摆上馕、各种糕点、冰糖等,夏天还要摆上一些瓜果,先给客人倒茶水或奶茶。待饭做好后再端上来,如果用抓饭待客,饭前要提一壶水,请客人洗手。吃完饭后,由长者领作“都瓦”,待主人收拾食具完,客人才能离席。吃饭时,客人不可随便拨弄盘中食物,不可随便到锅灶前去,一般不把食物剩在碗中,同时注意不让饭屑落地,如不慎落地,要拾起来放在自己跟前的“饭单”上。共盘吃抓饭时,不将已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饭毕,如有长者领作“都瓦”,客人不能东张西望或立起。吃饭时长者坐在上席,全家共席而坐,饭前饭后必须洗手,洗后只能用手帕或布擦干,忌讳顺手甩水,认为那样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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