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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入法”不能再等了

原标题: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入法”不能再等了

导读:

  来自北京儿童医院急诊科的数据显示,因创伤性颅脑损伤需要急诊留观或住院的患儿中,42.9%是因为道路交通伤害,这个比例远高于儿童安全座椅普及率高的国家。(7月19日《北京晚报...

  来自北京儿童医院急诊科的数据显示,因创伤性颅脑损伤需要急诊留观或住院的患儿中,42.9%是因为道路交通伤害,这个比例远高于儿童安全座椅普及率高的国家。(7月19日《北京晚报》)

  有专家分析,一个7岁23公斤的男孩,发生车祸伤后,头颅损伤的几率高达59%。这是因为,孩子越小头部所占身体比例越大,头部发生创伤的概率越高,致残或致死的几率也高很多。当进一步对患儿进行细分时,人们惊讶地发现,一多半交通伤害导致的脑损伤孩子都是在车内,而不是路上行走。创伤性脑损伤致死的26个患儿中,18个是因为道路交通伤害,而其中11例是1岁以内的孩子,全部是家人抱着孩子乘车没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8岁以下孩子尤其低龄孩子坐副驾驶的,只要发生碰撞,只要安全气囊打开,几乎没有好的预后,即便存活了也会有非常严重的脑功能后遗症。

  《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已于7月7日正式发布,在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之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日举办了聚焦儿童安全座椅制度立法的线上研讨会。多位业内专家呼吁,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条款应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国家层面的法律,保护儿童的生命健康权。

  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入法”确实不能再等了。通过立法,可以影响人的行为,增加儿童约束装置的使用情况;而使用约束装置,可以起到对儿童的保护作用。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已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法规,其中英国、德国、瑞典等国家的使用率已经超过了95%,而这些国家在立法后儿童乘车事故伤亡也大幅下降。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儿童安全座椅制度入法,既可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也可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在保障儿童权利方面的制度建设;而《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规范政府执法、规定驾驶人诸多义务,如果不遵守这些义务,会面临行政处罚。

  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是监护人的职责所在,不能冒险,不能侥幸,以免“因小失大”,造成终身遗憾和痛苦;各级政府在鼓励和促进公民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同时,在目前情况下,似应对儿童安全座椅行业实行必要的扶持和严格监管;儿童安全座椅行业则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按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儿童安全座椅的绝对“安全”,确保儿童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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