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主一个“拉车门”的好习惯 可避免财产损失
导读:
一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尽管仪器更先进,作案更谨慎,但二七分局办案民警还是翻出了四个月前的视频,经过并案后各种对比,在36小时内将其锁定抓获。 10月27日上午8时许,二...
一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尽管仪器更先进,作案更谨慎,但二七分局办案民警还是翻出了四个月前的视频,经过并案后各种对比,在36小时内将其锁定抓获。
10月27日上午8时许,二七分局刑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二七区嵩山路与清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边,一男子冯某报警称车内被盗现金1万元。
接报后,刑侦大队四中队民警陈双彦与刘珂,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据冯某介绍,其于10月26日中午在银行取了1万现金准备次日去洛阳看望亲属,当天早上他来到案发地路边吃早餐,因嫌钱装在口袋里鼓鼓囊囊太碍事,就将现金放在车内的中控储物柜中,下车按遥控钥匙锁车后就去就餐,但约20分钟回来发现现金不翼而飞。
两民警对车辆进行现场勘查,没有发现车辆撬盗痕迹,初步分析是一起技术手段盗窃案件。侦查员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发现在冯某停车时,一名男子接近并跟踪尾随,随后又返回车辆处拉开车右后门,进入车内近1分钟时间,后迅速逃离现场。
民警视频追踪,发现该男子消失在丹青路郑州烈士陵园附近,分析筛查发现,男子经过一番乔装打扮,戴上了帽子、更换了口罩、更换了服装后骑上一辆电动车逃离现场。
从当天的作案视频监控进行侦查,因嫌疑人的伪装,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十分困难。经过深入分析研判,民警发现嫌疑人作案手法非常熟练,现场先后使用电子干扰器对多辆汽车实施干扰,阻断路边停车车主车门落锁,待车主远离后,嫌疑人在确认安全后迅速拉开车门实施盗窃。
于是,民警李祥福就对辖区以往发生的类似作案手法案件进行梳理,发现该男子体貌特征和辖区佛岗菜市场6月9日上午10时30分的一起盗窃车内钱物案件嫌疑人极为相似,经过认真比对确认为同一人。
10月28日上午,民警张选奎等在一建筑工地附近,排查到了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电动车,又经过数个小时的蹲守摸排,经群众指认,12时许终于将藏匿在工地的嫌疑人安某抓获。
经讯问,安某邦,南阳市唐河县人,其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安某邦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经民警调查,安某邦于2018年在郑州市中原区因为使用干扰器干扰盗窃车内物品被现场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今年6月9日上午10时许,他在二七区佛岗菜市场门口,用同样手段跟踪尾随一车主进入市场买菜后,拉开车门盗窃现金2000元。
二七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负责人王占领提醒驾驶员,使用电子干扰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具有隐蔽性,窃贼作案时神不知鬼不觉,不容易被司机察觉,且被发现被盗后也往往不知道什么时间和地点财物被盗,给公安机关破案造成困难。
但是,此类案件中受害司机只需要做到一点,就可以完全避免财物被盗,就是在使用电子遥控钥匙锁车门时,一定要养成检查车门是否关闭的良好习惯,一个“拉车门”的好习惯完全可以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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