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顺县妇联:重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导读:
为传播科学的家庭成长理念和方法,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促进家长、未成年人共同健康成长。近日,县妇联联合县检察院,邀请了县社会心理服务协会的会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林细艳同...
为传播科学的家庭成长理念和方法,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促进家长、未成年人共同健康成长。近日,县妇联联合县检察院,邀请了县社会心理服务协会的会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林细艳同志,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沟通、体会分享等,使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了解亲子间良好沟通的重要性及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并激励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重建信心、认真学习,使家庭关系走向亲密、和谐。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接下来,县妇联、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和条例相配套的具体实施举措,形成工作机制,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全面展开。
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作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决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妇女联合会,委托有关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或者站点等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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