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把准乡村文化建设的“脉搏”
导读: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文化建设都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物质生活已得到大幅度改善的时代背景下,乡村治理所面对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推进移风易俗、改善消...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文化建设都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物质生活已得到大幅度改善的时代背景下,乡村治理所面对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推进移风易俗、改善消费观念、防止道德失范等,皆与文化建设息息相关。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理应把准乡村文化建设的“脉搏”,从更基础、更深层次、更持久的层面涵养乡风文明。
在一些农村地区,当前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农民收入太低,而是文化建设有待加强、价值观念有待提升。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家庭收入持续增长,但各种不合理、不理性的消费现象随之出现,一些人或在建房上不惜财力,或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或购买高档汽车“挣面子”等,甚至因此背负沉重债务。表面上看,这是攀比心理作祟;实际上,是自我实现的价值观发生偏差,即试图通过消费竞争而不是勤劳致富来获得他人的认可,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农村地区是传统的熟人社会,建房、婚丧嫁娶等大事往往需要村民相互往来、互相帮助,以此构建身份认同,进而增强共同应对风险的能力,它有利于农村社会道德水平的维系。然而,当封闭的农村社会向开放的现代社会转变,人财物的流动以及农民经济收入来源都趋向于多元化,旧有的道德约束机制弱化,价值失准、道德失范等问题随之出现。比如,过去村民可以通过拒绝帮助某农户应对婚丧嫁娶等大事的方式来表达集体情感。但在开放条件下,对一些集体不认同的行为,个人可以通过市场化的途径来实现,一旦它得不到有效约束和规范,就可能导致社会关系失衡、乡村治理失序。事实上,一些村庄前几年之所以出现人情支出水涨船高的现象,其根源正在于此。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此,我们理应把准乡村文化建设的“脉搏”,立足于农村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这个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统筹物质资源投入、促进公共事务治理、推动乡风文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有机结合等措施,实现乡村和谐有序发展。
乡村振兴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不能是农民一盘散沙、“各扫门前雪”,而应相互协作、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近年来,在移风易俗的实践中,不少村庄制定了村规民约,通过村民互助、细化标准、集体监督等手段来消除攀比心理、遏制不理性消费,对重塑价值观、提升道德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这种完善农民参与公共事务机制的尝试,党和政府要因势利导,既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又投入物质资源改善参与条件,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不断提升。
乡村文化建设不是在农村开几间民宿、建几处景点、搞几场演出这么简单,而是要以文化为纽带,把不同的乡村个体连接起来,赋予其乡村生活的现实价值。或者说,物质层面的乡村文化建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更深层次、更持久的方式是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提高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打通主流文化、本土文化、传统文化之间的通道,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提升农民的文化自信,增强乡村文化治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培育文明有礼的社会公德,强化遵守秩序的责任意识,构建守望相助的人际关系,真正使广大乡村成为人与自然、社会皆能和谐共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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