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教育局推选百名“习惯养成之星”
导读:
6月20日,记者获悉,福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校一例”成果展示和“习惯养成之星”推选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今年6月至11月期间...
6月20日,记者获悉,福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校一例”成果展示和“习惯养成之星”推选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今年6月至11月期间,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校一例”成果展示和“习惯养成之星”推选宣传教育活动。
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校“一校一例”巡礼,是指在首批“福州市青少年习惯养成教育校”评选的基础上,围绕青少年习惯养成规范形成和关键能力培育的总目标,对各校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凝练出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典型案例,形成“一校一例”,并通过媒体组织开展巡礼活动。
福州首批“福州市青少年习惯养成教育校”于今年3月确定,分别为福州屏东中学、福州教院二附小等31所学校。(点击链接查看具体名单:全市教育系统党建思政工作会议召开!31所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校名单发布)
推选宣传学习“习惯养成之星”是指结合《纲要》要求,从好学上进、文明有礼、健康生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五个培养目标入手,在全市广泛发动,深入挖掘,评选出“好学上进之星”、“文明有礼之星”、“健康生活之星”、“诚实守信之星”、“遵纪守法之星”各20名,共100名“习惯养成之星”,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
酝酿阶段(6-8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认真组织,通过学生自荐、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积极推荐“习惯养成之星”;各校要紧扣《纲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整理,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案例。
评选阶段(9-10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选的优秀案例、“习惯养成之星”候选人进行评审。
宣传阶段(11月):通过“福州教育”微信平台、主流媒体对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校一例”和“习惯养成之星”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习惯养成教育校园巡礼活动等。
记者了解到,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是学生基本素养和关键能力形成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福州市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项目实施以来,各地各相关学校认真推进《福州市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施纲要(2018-2020)》贯彻落实,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见成效,涌现出众多特色鲜明、可复制借鉴的优秀案例和一大批“新时代好少年”以及习惯养成好的优秀学生。此次推选活动旨在推动各校,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反思,突出按《纲要》抓落实,为推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三年规划收官和长效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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